2021-10-09 阅读:1266
(一)贯彻、落实和协助完成上级单位指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计;
(二)学校领导干部任中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;
(三)学校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工作;
(四)学校科研经费专项、结题审计(审签)工作;
(五)学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;
(六)学校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审计工作;
(七)综合管理、协调工作;
(八)其他专项审计工作;
(九)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